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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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缺乏高品質且具充分效力的證據,目前仍無法明確判定大麻類藥物用於慢性神經病理性疼痛之臨床效益與潛在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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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仍需納入樣本數較大、研究設計嚴謹的臨床試驗,並涵蓋罹患嚴重內科疾病(如心血管疾病、腎臟疾病)及精神疾病的受試者,以更精確評估大麻類藥物治療慢性神經病理性疼痛之臨床效益與安全性。
研究主題簡介
什麼是神經病理性疼痛?
神經病理性疼痛(neuropathic pain)是因神經系統功能異常或受損所引起的疼痛,其病變可發生於中樞神經系統(腦與脊髓)或周邊神經系統(周邊神經)。此類疼痛與傷害性疼痛不同;傷害性疼痛是由組織受損(例如跌倒、割傷或退化性膝關節炎)所引發的疼痛訊號,經由功能正常的神經傳導至中樞神經系統而產生疼痛感受。
神經病理性疼痛如何治療?
神經病理性疼痛可採用多種不同類別的藥物進行治療。然而,目前可用的藥物僅能使少數神經病理性疼痛病人獲得足夠的疼痛緩解。
近年來,多種源自大麻植物的大麻類藥物(cannabis-based medicines)已被提出作為神經病理性疼痛的潛在治療選項。此類產品包括吸入型草本大麻(inhaled herbal cannabis),以及各種含有大麻活性成分的大麻素藥物,例如口腔噴劑、錠劑、乳膏與經皮貼片(transdermal patch)。其活性成分可直接萃取自大麻植物,亦可透過化學方法合成製備。
大麻素製劑依其成分可分為三類:以四氫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 THC)為主要成分者,THC 為大麻花中的主要活性成分之一;以大麻二酚(cannabidiol, CBD)為主要成分者,CBD 同樣為大麻花中的主要活性成分之一;以及同時含有 THC 與 CBD 且兩者比例相對均衡的複方製劑。
部分神經病理性疼痛病人表示,大麻素製劑能有效緩解其疼痛症狀。此類主張經常受到媒體報導與廣泛關注。
本研究欲探討哪些問題?
本研究旨在探討以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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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麻花中的哪些活性成分(若有)可有效減輕神經病理性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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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麻類藥物是否會導致任何不良反應或其他有害健康的影響。
本研究採用了哪些方法?
我們搜尋比較不同類型大麻類藥物與安慰劑的臨床研究。所納入的大麻類藥物包括以四氫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 THC)為主要成分的製劑、以大麻二酚(cannabidiol, CBD)為主要成分的製劑,以及含有 THC 與 CBD 比例均衡的複方製劑;其對照組則接受不含活性成分的安慰劑。
我們比較並統整各項研究結果,並依據研究方法學品質、樣本數等因素評估證據的可信度。本研究針對以下三種介入方式進行分析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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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氫大麻酚為主要成分的大麻類藥物與安慰劑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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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四氫大麻酚與大麻二酚比例均衡之大麻類藥物與安慰劑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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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麻二酚為主要成分的大麻素藥物與安慰劑之比較。
本研究發現了什麼?
我們共納入 21 項研究,涵蓋 2,187 名罹患不同類型神經病理性疼痛的受試者。這些研究分別於亞洲、歐洲及北美進行。納入研究的樣本數介於 18 至 339 名受試者之間,其中最小規模研究納入 18 人,最大規模研究納入 339 人。受試者的平均年齡介於 34 至 70 歲之間。各研究中女性受試者所占比例介於 0% 至 90% 之間。各項研究的追蹤期間介於 2 至 26 週。共有 14 項研究(約占三分之二)由製藥公司提供經費資助。
主要研究結果
以四氫大麻酚為主要成分的大麻素藥物與安慰劑之比較
目前尚不清楚以四氫大麻酚為主要成分的大麻類藥物,是否會影響下列結果的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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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程度至少減輕 30% 或至少減輕 50% 的受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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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其整體病情為「明顯改善」或「顯著改善」的受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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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良反應而停止用藥的受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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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嚴重不良事件或其他嚴重有害健康影響的受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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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不良心理作用(例如意識混亂)的受試者。
相較於安慰劑,以四氫大麻酚為主要成分的大麻類藥物,可能會使神經系統不良反應(例如頭暈)的發生人數略為增加。
含四氫大麻酚與大麻二酚比例均衡之大麻類藥物與安慰劑之比較
目前尚不清楚含四氫大麻酚與大麻二酚比例均衡之大麻類藥物,是否會影響發生下列結果的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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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程度至少減輕 50% 的受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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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嚴重不良事件或其他嚴重有害健康影響的受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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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神經系統不良反應(例如頭暈)的受試者;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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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不良心理作用(例如意識混亂)的受試者。
相較於安慰劑,含四氫大麻酚與大麻二酚比例均衡之大麻類藥物,可能會增加自評整體病情為「明顯改善」或「顯著改善」、疼痛程度至少減輕 30%,以及因不良反應而停止用藥的受試者人數。
以大麻二酚為主要成分的大麻類藥物與安慰劑之比較
目前尚不清楚以大麻二酚為主要成分的大麻素藥物,是否會影響疼痛程度至少減輕 50% 的受試者人數。
我們不確定以大麻二酚為主要成分的藥物會增加或減少下列族群的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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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評其整體病情為「明顯改善」或「顯著改善」的受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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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良反應而停止用藥的受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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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嚴重不良事件或其他嚴重有害健康影響的受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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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缓解至少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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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不良心理作用或神經系統不良反應的受試者。
這是因為目前可用證據有限,且各研究之間的結果並不一致。
證據有哪些限制?
我們對目前證據的信賴程度為低至極低,因此未來研究所得結果可能與本篇系統性文獻回顧的結論有所不同。造成我們對目前證據信賴程度下降的主要原因共有四項。部分研究未清楚說明其研究設計與執行方法。許多研究結果指標在不同研究之間呈現不一致的結果。此外,許多研究結果的精確度不足,因此尚無法據以做出明確且可靠的結論。納入研究均排除了罹患嚴重內科疾病(例如心臟或肝臟疾病)的受試者。
證據更新至何時?
本篇文獻回顧所納入的證據更新至 2025 年 1 月 29 日。
翻譯者:潘逸軒 (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專科護理師) 【本翻譯計畫由臺北醫學大學考科藍臺灣研究中心(Cochrane Taiwan)及東亞考科藍聯盟(EACA)統籌執行。聯絡E-mail:cochranetaiwan@tmu.edu.tw】
本篇考科藍文獻回顧最初是以英文撰寫。翻譯的準確性由翻譯團隊負責。翻譯內容經過謹慎處理,並遵循標準流程以確保品質。若與原文不符、翻譯不準確或不恰當之處,皆以英文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