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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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取器官前,在加護病房降低捐贈者的體溫,可能不會讓移植器官在受贈者體內更早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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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捐贈者的體溫可能不會減少可用於移植的器官數量,也可能不會造成任何安全問題(例如心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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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有三項研究報導了移植器官一年後的存活率。所有研究均未報告受贈者在 12 個月時的生活品質和心臟病情況。12 個月時與器官相關的重要指標(如心臟:心臟功能;胰臟:需要胰島素)均未報告。
什麼是實體器官移植?
實體器官移植是一種外科手術,將實體器官(腎臟、心臟、肝臟、肺臟或胰臟)從一個人(捐贈者)移植到另一個人(受贈者)身上,這是末期器官衰竭病人的最佳治療方法。不過,適合捐贈的器官仍然面臨短缺。許多器官來自加護病房中腦死亡病人(即腦部功能已永久且不可逆地喪失),而腦死亡的過程則會對重要器官造成嚴重損傷。因此,應盡最大努力改善對捐贈者的照護,以使受贈者獲得最佳治療結果,並使移植器官發揮最佳功能。
為什麼要降低捐贈者的體溫與如何降低體溫?
將捐贈者的體溫降至低於正常核心體溫(< 35.5°C)或可減緩身體的生理過程,儘量在器官被取出和移植前保持健康。而這種情況可發生在腦死亡與器官捐贈之間,通常在加護病房中執行。降低體溫的方法有很多種,例如讓捐贈者自然冷卻至目標溫度;使用風扇、冰袋或特定的外部降溫系統,促使捐贈者體溫下降;或透過膀胱灌注、侵入性降溫導管,或在通氣期間使用溫度控制的加濕氣體,以達到所需的核心體溫。低溫治療也可被分為輕度(34.0°C 至 35.5°C)、中度(32.0°C 至 33.9°C)、中度偏深度低溫(30.0°C 至 31.9°C)和深度(< 30°C)。
我們想瞭解什麼?
我們想知道,降低捐贈者體溫是否能讓器官更健康,並改善受贈者接受器官移植後的健康狀況。我們感興趣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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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贈器官多久開始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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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植手術是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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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贈者是否生存(以及生存了多久)。
我們做了什麼?
我們檢索了評估降低捐贈者體溫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因此導致不良反應的研究。研究中的捐贈者均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不可逆轉地喪失全腦功能,或不可逆轉地喪失意識能力和呼吸能力。受贈者則必須接受如腎臟、心臟、肝臟、肺臟或胰臟等實體器官的移植。研究地點可以設在世界任何地方。
我們發現了什麼?
我們找到四項研究,共涉及 2,096 名捐贈者,探討移植前降低捐贈者體溫的效果。有兩項研究探討腎臟移植,另外兩項研究探討多種實體器官(腎臟、肝臟、肺臟、心臟、胰臟)的移植。研究分別在美國和法國進行。
腎臟移植
相較於維持正常體溫,降低捐贈者的體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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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不會縮短移植腎開始發揮作用所需的時間(4 項研究,3,015 名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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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不會影響移植腎一年後的存活率(3 項研究,2,075 名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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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不會影響移植後生存一年的腎臟受贈者人數(1 項研究,526 名受者)。
其他器官
相較於維持正常體溫,降低捐贈者的體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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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不會縮短移植肺開始發揮作用所需的時間(1 項研究,99 名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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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不會縮短移植肝開始發揮作用所需的時間(1 項研究,262 名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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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可能減少可用於移植的器官數量(4 項研究,4,265 名受者)。
相較於維持正常體溫,降低捐贈者的體溫可能不會導致捐贈者出現任何問題(如心臟問題)(3 項研究,2,015 名捐贈者)。
證據的限制是什麼?
納入的研究數量較少,以及所移植的捐贈器官種類有限,是本文獻的主要限制。僅有三項研究報導了移植器官一年後的存活率。所有研究均未報告受贈者在 12 個月時的生活品質和心臟病情況。12 個月時與器官相關的重要指標(如心臟:心臟功能;胰臟:需要胰島素)均未報告。大部分研究專注於腎臟移植的捐贈者和受贈者,而其他實體器官的相關資訊卻很少。
證據最後的更新日期為何?
此文獻結果截至 2025 年 9 月。
翻譯者:Alexis Wong (學生)【本翻譯計畫由臺北醫學大學考科藍臺灣研究中心(Cochrane Taiwan)、東亞考科藍聯盟(EACA) 統籌執行。聯絡E-mail:cochranetaiwan@tmu.edu.tw】
本篇考科藍文獻回顧最初是以英文撰寫。翻譯的準確性由翻譯團隊負責。翻譯內容經過謹慎處理,並遵循標準流程以確保品質。若與原文不符、翻譯不準確或不恰當之處,皆以英文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