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是神經發育異常。就診斷為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兒童而言,父母、照護者、醫療保健人員或老師此類成人在孩子七歲以前,與同年兒童比較,會在孩子身上注意到較高度的注意力不集中、過動與衝動的情形。在許多情形中會觀察到注意力不集中、過動與衝動的情形。持續很長一段時間並造成孩子學習或是社會發展的障礙。家長訓練課程的目標在於讓家長有技巧能管理孩子的”困難”或是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相關問題(亦即他們的注意力不集中、過動-衝動)。
我們發現5個符合我們採用準則的隨機對照研究。四個建立以提升兒童的一般行為,而一個特別專注在家長如何協助兒童交朋友。所有的研究皆為小型,且品質各異。導因於這些研究某種程度上鼓勵盡可能的考量親職壓力與一般兒童行為,但不確定與其他重要成果相關者,包含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相關問題。沒有研究提供學校中成就的關鍵成果相關數據、有害的影響或是家長的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知識。沒有證據可以說家長訓練在群體或是個別方式傳遞較好。
我們發現的證據因為試驗的規模與它們的品質而受限,因此我們不認為可以當做臨床或學校中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治療方針的基準。我們相信需要更多研究,且其應確定有對研究程序與結果有更好的報告。
Translated by: East Asian Cochrane Alliance
Translation supported by: 台灣衛生福利部/台北醫學大學實證醫學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