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热息痛(乙酰氨基酚)预防或治疗新生儿疼痛

系统综述问题:扑热息痛在预防或治疗术中疼痛、术后疼痛或新生儿与临床状态有关的疼痛是否有效且安全?

背景:新生儿有感受疼痛的能力。在新生儿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的新生儿面临着许多痛苦的手术操作。如果分娩过程包括通过真空抽吸器或产钳辅助阴道分娩,以及新生儿筛查试验的血液取样,健康新生儿都会遭受疼痛。

研究特征:我们纳入了9项研究,涉及728名婴儿,报告了扑热息痛与安慰剂或其他减轻疼痛的干预措施的比较。文献检索更新于2016年5月。

主要结局:与安慰剂(水或樱桃酏剂)或EMLA霜(利多卡因和丙胺卡因共熔混合物)相比,足跟采血使用扑热息痛并没有减轻疼痛。与使用葡萄糖相比,使用扑热息痛对疼痛的反应更强。扑热息痛不能减轻婴儿出生时暴露于真空吸引器或产钳时产生的疼痛,与安慰剂相比,他们在出生后的2天到3天的足跟采血的反应会变得更为强烈。对于眼科的检查,在1项研究中,与水干预治疗相比,扑热息痛可有效减轻疼痛,但扑热息痛治疗的婴儿的疼痛反应强于给予24%浓度蔗糖的婴儿。与单独使用吗啡相比,接受扑热息痛和吗啡联合治疗的婴儿中,扑热息痛组对胸部或腹部进行大手术后最初48小时所需的吗啡总量更少。扑热息痛不能显著减轻足跟采血时的疼痛。扑热息痛在辅助分娩后可能会增加日后对接触疼痛干预措施的反应。扑热息痛可能会减少大手术后对吗啡的总需求量,因此,对乙酰氨基酚这一方面的应用需要进一步地研究。

证据质量:总体而言,虽然这些研究的质量很高,但是纳入的不同研究的婴儿数量却很少。证据的整体质量为低质量证据。

作者结论: 

现有资料的缺乏和低质量,并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扑热息痛在减轻新生儿疼痛过程中的作用。辅助阴道分娩后给予扑热息痛可能会增加对以后痛苦接触的反应。扑热息痛可能会减少大手术后对吗啡的总需求量,因此,对扑热息痛这一方面的应用需要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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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 

新生儿有体验感受疼痛的能力。住院的婴儿面临着许多痛苦的操作。如果分娩过程包括通过真空抽吸器或产钳辅助阴道分娩,以及新生儿筛查试验的血液取样,健康新生儿都会遭受疼痛。

研究目的: 

目的是确定扑热息痛在预防或治疗术中疼痛、术后疼痛或新生儿与临床状态有关的疼痛是否有效且安全。评价扑热息痛不同的剂量和给药途径(肠内、静脉内或灌肠)对预防或治疗新生儿疼痛的影响。

检索策略: 

我们使用了Cochrane新生儿评价组的标准检索策略,检索了Cochrane 对照试验中心注册库(Cochrane Central Register of Controlled Trials, CENTRAL) (2016年第4期),经PubMed检索了MEDLINE(1966年~2016年5月9日),Embase数据库(1980年~2016年5月9日) 和 CINAHL数据库(1982年~2016年5月9日)。我们检索了临床试验数据库、谷歌学术、会议论文以及检索到的文章中的参考文献。

纳入排除标准: 

我们纳入了对扑热息痛预防/治疗新生儿(≤28天)疼痛的随机和半随机对照试验。

资料收集与分析: 

两名综述作者使用预先设计的表格独立地从文章中提取资料。我们使用此表格来决定试验的纳入或排除,从符合条件的试验中提取资料,并要求原始报告的作者提供其他的发表信息。我们使用RevMan 5软件录入并交叉检验资料。一旦出现分歧,我们通过相互讨论和协商来解决。我们使用GRADE评分来评估证据质量。

主要结果: 

我们纳入了9项低质量的试验,评估了扑热息痛治疗728名婴儿的疼痛。研究的痛苦过程操作包括足跟抽血、辅助阴道分娩、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眼科部检查和术后护理。由于疼痛情况、扑热息痛的使用、比较的干预措施以及结局指标测量的不同,个别研究的结局不能汇总于meta分析中。与水、樱桃酏剂或者EMLA乳膏(利多卡因与丙胺卡因共熔混合物)相比,扑热息痛不能显著地减轻足跟采血的疼痛。扑热息痛组在采血后三分钟内的早产儿疼痛档案评分(Premature Infant Pain Profile score, PIPP)高于口服葡萄糖组(MD=2.21, 95%CI [0.72, 3.70];1项研究,38名婴儿 )。辅助阴道分娩后扑热息痛没有降低“改良相痛评分(modified facies scores)”(1项研究,119名婴儿)。在另一项研究中(n=123),出生2小时的婴儿使用扑热息痛栓剂组的新生儿的疼痛和不适量表评分(Échelle de Douleur et d'Inconfort du Nouveau-Né score)明显高于安慰剂组(MD=1.00,95%CI [0.60, 1.40])。在这项研究中,当婴儿在2-3天大时接受足跟抽血时,扑热息痛组新生儿的伯尔尼疼痛评分(Bernese Pain Scale for Neonates scores)高于安慰剂组,且婴儿啼哭的时间更长(MD=19s,95%CI [14, 24])。对于眼科检查,在眼科检查的前45秒或后45秒以及在眼科检查后五分钟,均未报告PIPP分数有显著地降低。在1项研究中(n=81),扑热息痛组的PIPP评分显著高于24%浓度的蔗糖组(MD=3.90,95%CI [2.92, 4.88])。在一项研究(n = 114)中,扑热息痛组在眼科检查期间PIPP评分显著低于水干预治疗组(MD=-2.70,95%CI [-3.55, 1.85])。对于大手术的术后护理,扑热息痛组的婴儿在48小时内服用的吗啡总量(µg / kg)明显少于吗啡组(MD=-157µg/kg,95%CI [-27, −288])。在所有研究中均未报告不良事件。根据GRADE方法评估证据的质量为低质量证据。

翻译笔记: 

译者:赫兰晔(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博士研究生),校审:张晓雯(北京中医药大学循证医学中心)。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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