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背景
類固醇(糖皮質激素)廣泛用於治療發炎。骨質流失(骨質疏鬆症)和脊椎骨折是此類治療的嚴重副作用。雙磷酸鹽被認為是治療骨質疏鬆症的第一線藥物,自 1990 年代起即已使用。
方法學
我們檢視截至 2016 年 4 月發表的研究,共找到 27 項符合條件的試驗,納入 3,075 名患有發炎性疾病且需要接受至少一年類固醇治療的成人。參與者隨機分配接受雙磷酸鹽治療(單獨使用,或與鈣、維生素 D,或兩者合併使用),或「未接受治療」(接受鈣、維生素 D 或安慰劑)。我們的目標是評估雙磷酸鹽對接受長期類固醇治療成人的益處與危害。
主要研究結果
新發脊椎骨折(12 至 24 個月)
共有 12 項試驗、1343 人納入此項分析。我們發現,未接受治療的人中,每 1000 人有 77 人發生新發脊椎骨折;相比之下,接受雙磷酸鹽治療的人中,每 1000 人有 44 人發生新發脊椎骨折(範圍為 27 至 70 人)。接受雙磷酸鹽治療可使發生脊椎骨折的人數絕對減少 2%(減少 5% 至增加 1%)。
大約需要治療 31 人(範圍為 20 至 145 人)才能預防 1 人發生脊椎骨折。
新發非脊椎骨折(12 至 24 個月)
共有 9 項試驗、1245 人納入此項分析。我們發現,未接受治療的人中,每 1000 人有 55 人發生新發非脊椎骨折;相比之下,接受雙磷酸鹽治療的人中,每 1000 人有 42 人發生新發非脊椎骨折(範圍為 25 至 69 人)。接受雙磷酸鹽治療可使發生非脊椎骨折的人數絕對減少 1%(減少 4% 至增加 1%)。
12 個月時的腰椎骨密度(BMD)
共有 23 項試驗、2042 人納入此項結果分析。我們發現,接受雙磷酸鹽治療者的腰椎骨密度比未接受治療者高 3.50%(高出 2.90% 至 4.10%)。
大約需要以雙磷酸鹽治療 3 人(範圍為 2 至 3 人)12 個月,才能使其中 1 人的腰椎骨密度達到最小重要差異。
12 個月時的股骨頸(大腿骨上端)骨密度
共有 18 項試驗、1665 人納入此項結果分析。我們發現,雙磷酸鹽組的股骨頸骨密度比未接受治療者高 2.06%(高出 1.45% 至 2.68%)。
大約需要以雙磷酸鹽治療 5 人(範圍為 4 至 7 人)12 個月,才能使其中 1 人的股骨頸骨密度達到最小重要差異。
嚴重不良事件(需要住院、危及生命或導致死亡)
共有 15 項試驗、1703 人納入此項結果分析。我們發現,未接受治療的人中,每 1000 人有 162 人發生嚴重不良事件;相比之下,接受雙磷酸鹽治療的人中,每 1000 人有 147 人發生嚴重不良事件(範圍為 120 至 181 人)。接受雙磷酸鹽治療後,嚴重不良事件的人數絕對增加 0%(減少 2% 至增加 2%)。
因不良事件退出
共有 15 項試驗、1790 人納入此項結果分析。我們發現,未接受治療的人中,每 1000 人有 73 人退出研究;相比之下,接受雙磷酸鹽治療的人中,每 1000 人有 77 人退出研究(範圍為 56 至 107 人)。接受雙磷酸鹽治療後,因不良事件而退出研究的人數絕對增加 1%(減少 1% 至增加 3%)。
作者結論
根據中等至高確定性的證據,我們發現,雙磷酸鹽有助於預防新發脊椎骨折,以及預防和治療腰椎與股骨頸的類固醇誘發性骨質流失。至於預防非脊椎骨折,無論病人是否使用雙磷酸鹽,兩者可能沒有或幾乎沒有差異。然而,由於評估非脊椎骨折的方法可能存在偏差,此證據的確定性較低。
比較雙磷酸鹽與未接受治療者,我們發現兩者在嚴重不良事件的發生人數,以及因不良事件而退出研究的人數方面,可能沒有或幾乎沒有差異。這些結果的證據確定性較低,因此僅根據這些指標,我們對雙磷酸鹽危害的結論仍持謹慎態度。
總體而言,本篇文獻支持使用雙磷酸鹽,以降低脊椎骨折的風險,以及預防和治療類固醇誘發的骨質流失。
翻譯者:臺北醫學大學考科藍臺灣研究中心 【本翻譯計畫由臺北醫學大學考科藍臺灣研究中心( Cochrane Taiwan) 及東亞考科藍聯盟 (EACA) 統籌執行。聯絡E-mail:cochranetaiwan@tmu.edu.tw】
本篇考科藍文獻回顧最初是以英文撰寫。翻譯的準確性由翻譯團隊負責。翻譯內容經過謹慎處理,並遵循標準流程以確保品質。若與原文不符、翻譯不準確或不恰當之處,皆以英文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