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類服務場所(例如酒吧和酒館)實施的介入是否能有效預防傷害?

傷害是重大的公共衛生負擔,酒精中毒(即酒醉)被認為是傷害的危險因子;事實上,在所有傷害中,有相當一部分是由酒精造成的。酒精相關傷害在高收入和低收入國家都是一個問題。

許多減少酒精相關傷害的介入都以需求面為重點,旨在減少個人需求,進而減少酒精消費。然而,人們越來越關注供應方介入,這些措施試圖改變酒精供應和消費的環境和背景;目的是改變飲酒和/或飲酒環境,進而最大限度地減少潛在危害。

進行這項系統性文獻回顧的目的是檢驗在酒精服務機構中實施的介入對於減少傷害效果的證據。這篇系統性文獻回顧的作者檢視了所有比較兩種酒類服務環境的研究:一種是接受旨在促進理性飲酒和/或預防傷害介入措施的服務環境,另一種則是未接受此類介入措施的服務環境。

作者發現了 23 項研究;其中只有 5 項測量了對傷害的影響,其餘 18 項測量了對行為的影響(顧客和/或場所內酒精飲料服務員的行為)。這些研究調查了一系列介入,包括服務員培訓、健康促進措施、酒後駕駛服務、政策介入和針對服務員環境的介入。

作者的結論是,沒有足夠的高品質證據表明酒精服務環境中的介入可以有效預防傷害。有關介入措施對顧客酒精消費影響效果的證據被認為是不確定的。關於服務員行為是否得到改善,存在相互矛盾的證據,很難預測這可能對實際傷害風險產生什麼影響。

對介入措施的遵守不足似乎是一個特別的問題;因此,強制性介入措施或附有遵守激勵的介入措施可能更有可能顯示出效果。需要改進未來評估的方法。研究的重點應該擴大到調查服務員培訓以外介入的效果,先前的研究在這方面占主導地位。當無法收集傷害結果數據時,需要進行研究以識別最有用的替代指標。

翻譯紀錄: 

翻譯者: 許秀玲 (文藻翻譯系)【本翻譯計畫由臺北醫學大學考科藍臺灣研究中心(Cochrane Taiwan)及東亞考科藍聯盟(EACA)統籌執行。聯絡E-mail:cochranetaiwan@tm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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