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介入措施以提升正在治療癌症或是已經治癒病患的運動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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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回顧問題對於正在治療或是已經治療完成的癌症病患而言,什麼是最有效的方式以改善和維持運動的行為?

背景:對一個正在治療或是已經治療完成的癌症病患而言,規律的身體活動,有多方的益處。其益處範圍包含提高生活質量進而改善身體機能,也可減少癌症復發的風險和因癌症死亡的風險。我們知道,大多數人罹患或是已經治療完成的癌症病患大多沒有規律的運動。因此,我們需要了解如何讓這些人開始有運動的習慣,以及如何幫助他們保持這種行為的改變。

研究特點:我們只納入有常規介入運動措施的研究。參與者是隨機被選取到任一組別。我們搜尋證據從研究開始的時間回溯到2012年8月。納入習慣久坐且具有相同的癌症診斷之年滿18歲以上參與者之研究才符合納入條件。參與者是隨機被分派到任一組別。我們從研究資料庫搜索到2012年8月的證據。

主要結果:此次文獻回顧共納入14個試驗,648位參與者。證據顯示,我們缺乏了解該如何鼓勵正在接受治療或是已經治療完成的癌症病患,達到現今的運動建議量。進一步的來說,研究人員報導試驗中的運動程序及有多少的參與者等,是不夠詳盡的。然而,我們確實發現一些證據表示,制訂運動目標、推動人們運動、促使人們監督自己的行為及讓人們思考如何在沒有監督的情況下運動可能會有所幫助。此外,我們還發現了一些證據表示,研究參與者能更好地耐受長達六個月的運動鍛煉。

證據的品質:我們發現在此文獻回顧與研究品質有關最主要的問題包含有,不知道如何將受試者隨機化的分配在試驗中,以及是否此試驗的研究人員知道哪一個受試者被隨機分配到哪一個組別中。

作者結論: 

對於癌症存活者(被報告有更高地遵從性)以介入措施促進運動並分享普遍行為改變的方式。這涉及制定計劃目標、提升實踐力、自我監控,和鼓勵參加者,試圖推廣行為學習,不論是否有監督環境或是其他無監管環境。然而,期待久坐的存活者,達到現今有氧運動所指引的每週至少150分鐘是很難實現的。如同所有設計良好的運動計畫,設計者應視個人的能力來設計其運動的頻率、持續時間、強度、套餐或是重複性,強度或阻力訓練應該建議在以上的基礎上。

閱讀完整摘要
背景: 

規律運動對於罹癌病人或是已經治療完成的癌症病患會帶來有益效益越來越顯而易見。然而,如何去提倡運動的行為對於久坐的癌症族群還不是有很清楚。多數正在接受治療的癌症病患或是從癌症中康復的病患,並沒有運動的建議。因此,回顧證據如何去提倡或是維持運動行為是相當重要的。

目的: 

對於正在治療或是已經治療完成的久坐病患,提倡運動行為,評估介入措施的有效性,並處理正在治療或是治療過後的癌症病患以下的問題:哪一個介入措施能最有效的改善有氧運動和肌肉骨骼的強度、耐受性?不同的運動介入措施會有什麼樣的不良反應?對於不同的癌症病患,哪一個介入措施能最有效的改善運動行為?哪一個介入措施最有可能可以維持長達12個月或是更長的運動習慣?與專業的運動訓練員接觸的頻繁度是否和增加運動行為有所關連?什麼樣的理論基礎是和增加運動行為最有關聯?什麼樣的行為改變和增加運動行為是最有關聯?

搜尋策略: 

我們搜尋以下的電子資料庫:Cochrane Central Register of Controlled Trials (CENTRAL,The Cochrane Library,第8期, 2012), MEDLINE, EMBASE, AMED, CINAHL, PsycLIT/PsycINFO, SportDiscus and PEDro 從創立到2012年8月的資料。我們同時間也搜尋灰色文獻、寫信給該領域的專家及財團法人,或是搜尋參考文獻清單中近期的系統性文獻回顧。

選擇標準: 

我們只納入針對被診斷出有原發性癌症且年齡18歲以上、經常久坐的病患,將介入運動措施與常規照護比較之隨機對照實驗。

資料收集與分析: 

二位作者(LB and KH)獨立作業,包含篩選所有蒐尋文獻之標題和摘要以確認該研究是否符合納入準則,或是由於尚未完整評估全文(如:沒有提供摘要的文獻)因此無法安全地排除。所有符合納入準則的文章至少會經由作者團隊中其中2位作者(LB and KH)獨立地萃取資料,並使用資料收集的格式進行萃取。如果可行,或者為適當的,我們會將研究結果用固定效應(fixed-effect) 的統合分析方式呈現。對於連續性結果(像是:心肺功能運動),我們萃取最終數值、感興趣結果的標準偏差及每個治療端追蹤評估的參與者人數,以估計治療端間的標準平均差(SMD)。SMD被研究員使用於不同種類的方法來評估個人的結果。如果統合分析是不可能的或者是不恰當的,我們將以敘述整合研究結果。

主要結果: 

這一個回顧中納入了14個試驗,共648位參與者。只有包含乳癌、攝護腺癌或是大腸癌的研究被評斷符合納入準則。當中只有6個研究有符合現今運動建議的目標量。只有三個試驗中,明確客觀地驗證自主運動行為並有加速器及心律的監測。遵從運動介入措施,對於了解治療的劑量是相當重要的,往往沒有受到重視。基本的運動指標需要特別被重視(即頻率、強度和持續時間,重複,組套和阻力訓練的強度),雖然容易設計和被報告,但卻很少被臨床試驗所公布。

沒有一個試驗報告表示,任何後續追蹤中,有75%或更高地遵從性有符合現今的有氧運動建議(這次文獻回顧的主要結果)。只有兩個試驗報告,執行6週的阻力運動有符合指引的建議。然而,三個試驗報告顯示,對於有氧運動的目標有75%的遵從或更高,但其少於現今運動指引所建議的每週150分鐘。所有三個合併監測和獨立運動條件以作為介入措施的一部分,在控制組中沒有一項關於運動行為的限制。這三個試驗中有相同的設定目標和以下行為改變的技巧:目標行為的推廣、提升自我監測的行為並促使運動。儘管許多納入的試驗當中,環繞著的不確定性地遵從性,從8〜12週的參與介入措施和控制組相,其有氧運動耐受力有獲改善(7個研究中,標準平均差 0.73,95%信賴區間0.51〜0.95)。在6個月的計畫中,有氧運動耐受性也有所改善(5個研究中,標準平均差0.70,95%信賴區間 0.45~0.94),但應注意的是,在分析當中,5個試驗中有4個有高風險的偏差,因此,在解釋結果時,需再加以警示。這些介入過程中的流失率通常很低(中位數為6%)。

翻譯紀錄: 

翻譯者:臺北醫學大學考科藍臺灣研究中心(Cochrane Taiwan)

本翻譯計畫由臺北醫學大學考科藍臺灣研究中心(Cochrane Taiwan)、台灣實證醫學學會及東亞考科藍聯盟(EACA)統籌執行
聯絡E-mail:cochranetaiwan@tm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