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年人视力障碍的社区筛查

本系统综述的目的是什么?
本系统综述的目的为了解对老年人进行视力障碍(失明)的社区筛查是否能够改善其视力。Cochrane系统综述作者收集并分析了所有相关的研究以回答这个问题,并找到了10项研究。

关键信息
没有证据表明对老年人进行视力障碍的社区筛查能够降低社区中独自居住人群的视力障碍水平。需要进一步研究老年人在获得护理方面所存在的障碍,也需要研究视力筛查对被抚养老年人群的视力的影响。

本系统综述研究了什么?
视力问题在老年人中很常见,并且这与其摔倒的概率升高和生活质量降低有关。许多老年人有未经确诊的视力问题,因此没有得到适当的治疗。对老年人进行社区视力筛查有助于发现视力有问题的人,并让他们能够联系为视力问题提供治疗的合适的医疗服务机构,从而改善其视力。筛查可能包括关于视力的简单问题(自我报告的视力问题)或包括阅读图表中的字母的视力测试。

Cochrane系统综述作者想了解视力筛查是否能改善65岁以上人群的视力。

本系统综述的主要研究结果是什么?
Cochrane系统综述作者发现了10项相关研究。四项研究来自英国,两项研究来自澳大利亚,两项来自美国,还有两项研究来自荷兰。这些研究针对65岁及以上的人群,将视力筛查与不进行视力筛查进行了比较。参与这些研究的受试者,其随访期为一到五年不等。所有研究都是由政府机构资助的。

本系统综述表明:

• 与未接受视力筛查的社区相比,接受视力筛查的社区其平均视力未得到改善;
• 无论视力问题是自己报告的还是通过视力测试(阅读图表中的字母)诊断的,都没有什么差异;
• 无论视力筛查是单独进行的还是作为更广泛的健康评价的一部分来进行的,都没有什么差异。

Cochrane系统综述作者对每项综述所发现的证据的质量等级进行了评价。他们寻找使证据确定性不高的因素,比如研究方式的问题、研究太过小型、以及研究之间结果不一致。他们也寻找可以使证据确定性更高的因素,包括非常明显的效果。他们将每个研究结果的确定性分为极低、低、中等或高确定性。本系统综述中的证据几乎都具有高确定性。

本系统综述的时效性如何?
Cochrane系统综述作者检索了截至2017年11月23日发表的研究。

作者结论: 

迄今为止,来自RCT的证据不支持对在社区环境中独自居住的老年人进行视力筛查,无论是单独进行视力筛查还是作为多组分筛查的一部分。这对于涉及视力障碍问题或直接测量视力的筛查项目来说是正确的。

造成这种负面评价的最主要原因为,试验中的人群往往没有接受所提供的干预并将其作为视力筛查的结果,而大部分未进行视力筛查的人似乎在自己寻找合适的干预措施。此外,使用视力问题调查的试验比正式的视力测试的敏感性和明确性更低。鉴于老年人视力障碍的重要性,需要进一步研究改善老年人视力的策略。经过优化的、以初级保健为基础的筛查干预措施,克服了迄今为止会使试验具有可观察到的缺陷的可能因素,其有效性值得评价;试验应考虑纳入更多被抚养的受试者,而不是那些在社区中独自居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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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 

老年人的视力问题很常见,而且通常很少被报道。老年人视力不佳的影响很广泛,包括跌倒、精神错乱和生活质量下降。老年人大部分的视力障碍都可以治疗(比如白内障手术、屈光矫正)。因此,视力筛查可能会减少失明的老年人人数。

研究目的: 

本系统综述的目的是评价社区视力筛查对老年人视力障碍的影响。

检索策略: 

我们检索了Cochrane对照试验中心注册库( Cochrane Central Register of Controlled Trials, CENTRAL)(包括Cochrane眼科和视力试验注册库)(2017年第10期)、Ovid MEDLINE、Ovid Embase、ISRCTN注册库、ClinicalTrials.gov和ICTRP。检索日期为2017年11月23日。

纳入排除标准: 

我们纳入了随机对照试验(RCT),这些试验针对社区中65岁及以上人群的视力,将单独进行视力筛查或视力筛查作为多组分筛查的一部分与不进行视力筛查或标准治疗相比较。我们纳入了使用自我报告视力问题或视力测试作为筛查工具的试验。

资料收集与分析: 

我们使用了Cochrane推荐的标准方法。我们使用GRADE评价证据质量。

主要结果: 

在10项试验中,共有10608人的视力结局数据可获取。共有四项试验在英国进行,两项试验在澳大利亚进行,两项在美国,还有两项在荷兰进行。随访期为一到五年不等。这些研究中有三项是整群随机对照试验,在这些试验中,随机分配全科医生或家庭医生进行视力筛查或不进行视力筛查。所有研究都是由政府机构资助的。总体而言,我们认为这些研究存在低偏倚风险,仅因不精确性而降低了证据的确定性(GRADE)。

共有七项试验将视力筛查作为多组分筛查的一部分与不进行筛查进行了比较。其中有六项研究使用自我报告的视力作为筛查工具和结局指标,但是并未直接测量视力。一项研究将自我报告视力与视敏度测量相结合:在筛查时报告视力问题的受试者由主治医生治疗,交给眼科护理专家或提供有关能够改善视力不佳的资源的信息。在六项研究的meta分析中,与未进行筛查的受试者相比,进行了筛查的受试者在随访时,在“视力不好”方面存在类似的风险(风险比RR=1.05, 95%置信区间CI [0.97, 1.14],涉及4522名受试者,高质量证据)。一项试验报告了“视力改善”的情况,而这在筛查组中发生的频率略低(RR=0.85, 95%CI [0.52, 1.40], 涉及230名受试者,中等质量证据)。

两项试验将单独进行视力筛查(视敏度测试)与不进行筛查进行了对比。在一项研究中,两组在随访时,其远视力情况相似(均差MD=0.02 logMAR, 95%CI [-0.02, 0.05],涉及532名受试者,高质量证据)。近视力情况也几乎没有差异(MD=0.02 logMAR, 95%CI [-0.03, 0.07],涉及532名受试者,高质量证据)。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两组间在生活质量方面存在重要差异(MD=-0.06)美国国家眼科研究所视觉功能问卷调查(National Eye Institute 25-item visual function questionnaire, VFQ-25)得分根据基线VFQ-25分数进行调整,95%CI [-2.3, 1.1],涉及532名受试者,高质量证据)。另一项研究无法纳入数据分析,因为随访时其各组的受试者人数无法确定。然而作者表示,与未进行视敏度评价(35个字母,P=0.25,涉及121名受试者)的受试者相比,在基线期接受了视敏度评价(39个字母)的受试者的平均视力与其没有显著差异。

一项试验将包括视敏度测量在内的详细的健康评价(干预)与包括一个关于视力的问题在内的简短健康评价(标准护理)进行了比较。与接受了简短健康评价的受试者相比,接受了详细健康评价的受试者在随访时,在视力障碍方面与其存在相似的风险(双眼视力评分均低于6分(若满分为18分))(RR=1.07, 95%CI [0.84, 1.36],涉及1807名受试者,中等质量证据)。视力筛查组的VFQ-25平均综合评分为86.0,而标准护理组的评分为85.6,有0.40分的差异(95%CI [-1.70, 2.50],涉及1807名受试者,高质量证据)。

翻译笔记: 

译者:牛秀岚(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2018级英语中医药国际传播方向),审校/终审:李智(北京中医药大学翻译硕士)。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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