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劑量複方藥物應用於肺結核的治療

什麼是固定劑量複方藥物,及其能如何改善結核病患者的病情

結核病(TB)在開發中國家是一個重要的健康問題。針對新肺結核患者的治療方案包含口服4種藥物,持續6個月,有時是以固定劑量複方藥物(FDCs)的方式將4種藥物藥物合併在同一錠藥物中,或以單一藥物處方的方式個別服用。世界衛生組織則是建議開處方者採用固定劑量複方藥物,以減少患者需服用的藥物錠數。就藥物供應層面而言,如此可降低處方開立錯誤並提高供藥效率;就患者的角度而論,固定劑量複方藥物可以簡化治療環節並提升服藥遵從性。

我們透過文獻回顧來評估,以固定劑量複方藥物或單一藥物處方,用於治療新肺結核患者之療效、安全性與可接受性。

研究結果

我們搜尋至2015年11月20日之相關試驗,納入13個隨機對照試驗,共計納入5824位受試者。這些試驗發表於1987年至2015年間,納入的受試者為來自結核病高盛行國家、正在接受治療的新診斷肺結核患者。而當中僅有兩個試驗提及其受試者感染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的狀況。

與單一藥物處方相比,患者服用固定劑量複方藥物後發生治療失敗的情形僅有微小或沒有差異 (證據品質中等)、治療後復發的情況較為常見 (證據品質低)、死亡事件發生的數目相似(證據品質中等)。

痰塗片及結核菌培養的轉變於兩組間幾乎沒有區別 (證據品質高);而在嚴重不良事件或不良事件導致終止治療的發生上,兩組也無差異 (前者證據品質中等,後者證據品質低)。

作者結論

我們總結固定劑量複方藥物和單一藥物處方,對治療新肺結核患者的療效不分軒輊。

作者結論: 

固定劑量複方藥物和單一藥物處方對治療新診斷肺結核患者可能有相似的效果。

閱讀完整摘要
背景: 

新診斷出肺結核 (pulmonary tuberculosis(TB)) 之患者通常接受的標準第一線治療方案是以 isoniazid、rifampicin、pyrazinamide 和 ethambutol治療2個月,然後繼續以 isoniazid 和 rifampicin 治療4個月。以上藥物製成的固定劑量複方藥物 (Fixed-dose combinations, FDCs) 現已被推廣使用。

目的: 

比較抗結核方案中,固定劑量複方藥物與單一藥物處方應用於治療新診斷為肺結核患者之療效、安全性與可接受性。

搜尋策略: 

我們搜尋了Cochrane Infectious Disease Group Specialized Register、Cochrane Central Register of Controlled Trials (CENTRAL, 發布於Cochrane Library, 2015年, 第11期)、MEDLINE (1966年至2015年11月20日)、EMBASE (1980年至2015年11月20日)、LILACS (1982年至2015年11月20日)、metaRegister of Controlled Trials以及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International Clinical Trials Registry Platform (WHO ICTRP),搜索不限定語言種類,搜尋至2015年11月20日止。

選擇標準: 

比較固定劑量複方藥物與單一藥物處方用於新診斷出肺結核之成年患者 (年齡在15歲或以上) 的隨機對照試驗 (RCTs)。

資料收集與分析: 

兩位作者獨立地評估欲納入的試驗,並評估其偏差風險和萃取數據。我們利用風險比 (risk ratios, RRs) 計算二元變相數據;利用平均差 (mean differences, MDs) 及其95%信賴區間(CIs)計算連續變項數據;利用風險比 (hazard ratios) 及其95%信賴區間來測定事件發生的時間,以評估療效。我們利用考科藍偏差風險評估工具來評定所納入試驗的偏差風險。當異質性低時,以固定效應模式 (fixed-effect model) 作分析;若為中異質性,則以隨機效應模式 (random-effects model) 作分析;以 I² 統計值 75% 以上來表示高異質性,此時便不進行統合分析。此外,我們以GRADE方法來評定證據品質。

主要結果: 

此文獻回顧納入了13個隨機對照試驗,共納入5824位受試者。以上試驗發表於1987年至2015年間,納入的受試者是來自結核病高盛行國家、且正在接受治療的新診斷肺結核患者。其中僅有兩個試驗提及該受試者感染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的狀況。

總體而言,大多數結果顯示固定劑量複方藥物與單一藥物處方幾乎難分優劣。以治療失敗的情況來看,我們並未觀察到應用固定劑量複方藥物相對於單一藥物處方有任何區別 (RR 1.28, 95% CI 0.82至2.00; 共3606位受試者, 7個試驗, 證據品質中等);與單一藥物處方相比,患者以固定劑量複方藥物治療後復發的情形可能較為常見,儘管兩者在信賴區間上並未顯現差異 (RR 1.28, 95% CI 1.00至1.64; 共3621位受試者, 10個試驗, 證據品質低)。此外,也未檢測到兩組在發生死亡事件上的差別 (RR 0.96, 95% CI 0.67至1.39; 共4800位受試者, 11個試驗, 證據品質中等)。

療程結束時,我們比較使用固定劑量複方藥物和單一藥物處方的情形,發現它們無論在痰塗片或是結核菌培養轉變的結果(RR 0.99, 95% CI 0.96至1.02; 共2319位受試者, 7個試驗, 證據品質高)、嚴重不良事件的發生 (RR 1.45, 95% CI 0.90至2.33; 共3388位受試者, 6個試驗, 證據品質中等),以及不良事件導致終止治療的情況上 (RR 0.96, 95% CI 0.56至1.66; 共5530位受試者, 13個試驗, 證據品質低) 均無統計上顯著差異。

在排除具高偏差風險的試驗後,我們又進行了一次敏感性分析,但研究結果並無改變。

翻譯紀錄: 

翻譯者:Chiang, Meng-Chieh (江孟潔)
服務單位:自由譯者

審稿者:余光輝
服務單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風濕過敏免疫科/實證醫學中心
職稱:主任

本翻譯計畫由臺北醫學大學考科藍臺灣研究中心(Cochrane Taiwan)、台灣實證醫學學會及東亞考科藍聯盟(EACA)統籌執行
聯絡E-mail:cochranetaiwan@tm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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