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戒烟治疗费用的干预措施是否会提高戒烟率、戒烟尝试或治疗的使用?

研究背景

减少或覆盖戒烟药物和行为支持费用的干预措施可以帮助吸烟者戒烟。我们评价了针对吸烟者和卫生保健提供者的经济干预对药物使用、戒烟尝试和成功戒烟的影响的证据。

研究特征

我们检索了所有针对吸烟者和卫生保健提供者的经济干预的相关研究。对吸烟者而言,卫生保健融资干预的目的必须是鼓励使用戒烟治疗或成功戒烟。对于针对卫生保健提供者的干预措施,这些措施必须刺激卫生保健提供者帮助人们戒烟,例如开出戒烟治疗的处方。

主要研究结果

为了更新本综述,我们检索了截至2016年9月关于经济干预对戒烟治疗和成功的影响的研究。我们发现了6项新的相关研究,共17项研究。

我们发现了15项针对吸烟者的研究。与不提供经济利益相比,承担吸烟者戒烟治疗的所有费用(免费治疗)提高了尝试戒烟(4项研究,9065名受试者)、使用戒烟治疗(7项研究,9455名受试者)并成功戒烟(6项研究,9333名受试者)的吸烟者数量。

我们发现了3项针对卫生保健提供者的研究。研究经济干预对戒烟成功的影响的两项研究(2311名受试者)并未明确表明戒烟率的提高。针对卫生保健提供者的经济干预对戒烟药物的使用也没有影响(2项研究,2311名受试者)。然而,经济干预确实提高了戒烟咨询的吸烟者数量(3项研究,25820名受试者)。

我们获得了8项研究(33488名受试者)有关干预费用的信息。个别研究的经济评价表明,虽然戒烟的绝对差异很小,但成功戒烟的人均费用较低或适中。

证据质量

我们得出的结论是,针对吸烟者的经济干预提高了尝试戒烟、使用戒烟治疗并成功戒烟的吸烟者的比例。我们未发现针对卫生保健提供者的经济激励可对戒烟产生明显影响。本综述有一定局限性,影响了我们对结论的信心程度。纳入的研究在质量、方法和设计上差异较大,使得结果难以比较。

作者结论: 

与无经济干预相比,针对吸烟者的全面经济干预提高了试图戒烟、使用戒烟治疗并成功戒烟的吸烟者的比例。没有明确且一致的证据表明针对卫生保健提供者的经济激励对戒烟有影响。我们对效应估计值只有中等程度信心,这是由于受试者和研究人员未设盲,以及关于流失率的信息不足,因此存在一定的偏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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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背景: 

吸烟是世界范围内可预防的主要死亡原因,因此促进戒烟至关重要。戒烟治疗产生的经济费用可能成为寻求帮助的患者的障碍。我们假设为试图戒烟的人提供经济援助,或向他们的卫生保健提供人员提供补助,可能会提高戒烟成功率。这是对2005年首次发表的综述的更新。

研究目的: 

本综述的主要目的是评价通过卫生保健融资干预措施降低吸烟者或卫生保健提供者使用或提供戒烟治疗的费用对戒烟的影响。次要目的是研究不同水平的经济支持对戒烟治疗的使用或处方或两者的影响,以及对尝试戒烟(戒烟至少24小时)的吸烟者数量的影响。我们还评价了不同经济干预措施的成本效益,并分析了每增加一个戒烟者或每增加一个质量调整生命年(quality-adjusted life year, QALY)的成本。

检索策略: 

我们于2016年9月检索了Cochrane烟草成瘾组专业注册库(Cochrane Tobacco Addiction Group Specialised Register)。

纳入排除标准: 

我们考虑了涉及对吸烟者或其卫生保健提供者或两者进行经济利益干预的随机对照试验(randomised controlled trials, RCT)、对照试验和间断时间序列研究。

资料收集与分析: 

两名综述作者独立提取资料并评价了所纳入研究的质量。我们在意向治疗基础上计算了各个研究的风险比(risk ratios, RR),并使用随机效应模型进行了meta分析。

主要结果: 

在此次更新中,我们增加了6项新的相关研究,因此本综述共纳入17项研究,涉及针对吸烟者或卫生保健提供者或两者的经济干预。

与无干预组相比,针对吸烟者的全面经济干预在6个月或更长时间后的戒烟产生了有利影响(RR=1.77, 95%CI [1.37, 2.28], I²=33%, 9333名受试者)。没有证据表明与部分覆盖干预措施相比,全覆盖干预可提高戒烟率(RR=1.02, 95%CI [0.71, 1.48], I²=64%, 5914名受试者),但部分覆盖干预措施在提高戒烟率方面比无干预措施更有效(RR=1.27, 95%CI [1.02, 1.59], I²=21%, 7108名受试者)。经济评价表明,在完全覆盖与部分覆盖或不覆盖的比较中,每增加一个戒烟者的费用从97美元到7646美元不等。

当我们合并两项针对卫生保健提供者的经济激励试验时,没有明确证据表明其对戒烟有影响(RR=1.16, 95%CI [0.98, 1.37], I²=0%, 2311名受试者)。

与无干预相比,完全经济干预提高了尝试戒烟的受试者数量(RR=1.11, 95%CI [1.04, 1.17], I²=15%, 9065名受试者)。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与无干预相比,部分经济干预是否增加提高了戒烟尝试(RR=1.13, 95%CI [0.98, 1.31], I²=88%, 6944名受试者)。

在各种药物和行为治疗方面,与无干预相比,完全经济干预提高了戒烟治疗的使用率:尼古丁替代治疗(nicotine replacement therapy, NRT):RR=1.79, 95%CI [1.54, 2.09], I²=35%, 9455名受试者;安非他酮:RR=3.22, 95%CI [1.41, 7.34], I²=71%, 6321名受试者;行为疗法:RR=1.77, 95%CI [1.19, 2.65], I²=75%, 9215名受试者。

有证据表明,与未覆盖相比,部分覆盖对安非他酮的使用有小幅积极影响(RR=1.15, 95%CI [1.03, 1.29], I²=0%, 6765名受试者)。针对卫生保健提供者的干预措施提高了行为疗法的使用(RR=1.69, 95%CI [1.01, 2.86], I²=85%, 25820名受试者),但没有提高NRT和/或安非他酮的使用(RR=0.94, 95%CI [0.76, 1.18], I²=6%, 2311名受试者)。

我们将主要结局(戒烟)的证据质量评价为中等。在大多数研究中,受试者并不知晓不同的研究分组,研究者也不知晓分配的干预措施。此外,关于失访率的信息并不总是充分的。我们发现了一些不精确性,但我们认为这对本研究的结局影响不大。

翻译笔记: 

译者:崔卓君(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2020级英语医学方向),审校:马亚茹,2023年7月25日。简体中文由Cochrane中国协作网成员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循证医学中心翻译传播工作组负责,联系方式:tina00034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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